家教素养问题

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“道、法、术”。“道”指规律和本质,“法”指概念和原则,“术”指方法和技巧。本专题围绕“道、法、术”这一核心,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:“教育思想问题”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“道”;“教育原则问题”、“教育法规问题”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“法”,“教育方法问题”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“术”。

家庭法律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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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养手续应如何办理?

责任编辑:小丽 发表时间:2014年08月21日 11:09 浏览次数:1934
No.A56101

【案情再现

收养孩子的夫妇

李明和宋如夫妇结婚都8年多了,但是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。随着年纪的增长,两人很是着急,决定去医院检查一下。后来经医院检查,最终确认宋如患有不孕症,没法正常地生育孩子,而且也很难治愈。夫妻俩为此很沮丧。最后经过两人的协商,他们决定共同收养一个男孩,并联系了当地的孤儿院。孤儿院这边给他们介绍了一个6岁的男孩,这个男孩在刚出生的时候就被亲生父母丢弃在医院,是个弃婴,一直以来也查找不到亲生父母,因此一直在孤儿院生活。李明和宋如见这个男孩聪明可爱,又很听话,对这个孩子很满意,于是便决定收养这个男孩。那他们应该去哪里办理收养手续?要带什么材料呢?收养登记机关应如何办理登记手续?

【法律依据】

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

第二条

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,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。

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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