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情再现】
遭受他人殴打的晨晨
8岁的晨晨是一个活泼的男孩,上小学二年级。某天上午,晨晨在小区里看见几个小朋友正在玩“过家家”的游戏,
有人扮演新郎、新娘、伴娘。晨晨便起哄冲他们喊了几句“结婚吧”“亲一个”之类的话。没想到当天下午,扮演“新娘”的女孩母亲就冲进了晨晨家里进行质问,并且让晨晨在地上跪了两个多小时。第二天上午,扮演“新娘”的女孩的母亲又来到晨晨家,把晨晨拎到街上,一边让晨晨跪下,一边对晨晨拳打脚踢,辱骂不休。围观的群众议论纷纷,但没有一个人上前制止。被打之后,晨晨在家足足躺了6天,4个多月没能上学。复学后,晨晨已经不能独立行走了,必须要扶着东西,平时去厕所都需要同学搀着,精神上也受了刺激。晨晨的母亲长期卧床,患有重病。父亲性格怯懦,老实木讷。对于晨晨遭受暴力殴打这件事,晨晨的家长应该怎么办?
【法律依据】
侵权责任法
第六条
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十六条
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。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