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教素养问题

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“道、法、术”。“道”指规律和本质,“法”指概念和原则,“术”指方法和技巧。本专题围绕“道、法、术”这一核心,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:“教育思想问题”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“道”;“教育原则问题”、“教育法规问题”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“法”,“教育方法问题”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“术”。

家庭法律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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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唆未成年人侵害他人的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?

责任编辑:小丽 发表时间:2014年08月21日 11:11 浏览次数:2239
No.A56096

【法理分析】

律师提示:

孩子实施侵权行为时,家长作为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

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规定,未成年人被教唆实施侵权行为后,如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,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所以家长在平时一定要尽到对孩子的监护之责,尤其要注重对孩子是非判断能力的培养。

本案主要涉及教唆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法律问题。本案中,赵四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1.根据我国《侵权责任法》第9条的规定,教唆、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本案中,小木的年龄为8岁,未满10周岁,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故小木无须承担赔偿责任。赵四对教唆小木实施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,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。

2.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第148条规定,教唆、帮助10周岁以下、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、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,应当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全部的赔偿。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教唆或帮助10周岁以上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、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,则应当和未成年人一起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赔偿。

本案中,8岁的小木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赵四教唆小木实施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,应当由赵四进行全部的赔偿。

【处理结果】

赵四承担小王住院期间4000元的医疗费,并向小王归还变形金刚。如果变形金刚被损坏,赵四须按原价赔偿小王。

【教子有方】

由于孩子心智不成熟,被外界的“坏人”所误导做出一些有害其他无辜的人、有损社会的事情时有发生。要想避免,作为家长应该做到:

1.在家庭教育中注重对孩子是非判断能力的培养,让孩子能识别“坏人”,提高“拒坏”“抗坏”能力;

2.帮助孩子树立自身安全保护意识,懂得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,再和有不良行为的人做斗争;

3.找到教唆孩子实施不良行为的人,应当按照法律规定,追究他的赔偿责任。

本文摘自《小学家庭教育全解》,未经书面允许,禁止转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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